关于征集广元市利州区地方文献的公告
- 发布时间:2026-07-01 16:20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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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:利州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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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文献是突显本地特质的区域性文献,是地方文化的核心构成要素,对留存地方史料、支撑乡土教育、凝聚地方共识意义重大。为系统完整地做好我区地方文献的留存保护工作,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相关文献资料,现将征集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利州区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编撰的反映我区历史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的图书、图片、画册、报纸、期刊、电子制品等;
(二)利州区各级各部门编印的统计资料、年鉴、地图、名录等内部资料和内部出版物及其它有价值的文献资料;
(三)有关利州区的史志史料(地方志、部门志、企业志、人物志、风情志、事像志、党史、校史、厂史、村史、事业史、大事记等);
(四)民间资料:谱录(家谱、族谱、宗谱、家族史料等)、契约文书、账本、日记、书信、歌本、药方、金石拓片、书法、绘画作品等;
(五)利州区籍人士创作或整理出版的著述、著作,作品手稿,创作的各种艺术作品以及反映利州区经济社会发展、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的文学作品、图片、画报、摄影、书法、绘画作品、音像制品等各类作品;
(六)非本籍作者记录、研究利州区有关情况的各类文献资料,历史建置沿革中与当地有渊源的相关文献资料,其他各级各类记录与本地有关的文献资料等;
(七)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。
二、征集方式
征集主要采用无偿捐赠的形式进行。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在捐献文献时,请附个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。
(一)捐赠者可直接交送或邮寄至广元市利州区图书馆地方文献特藏室。如不方便,也可致电利州区图书馆,由工作人员上门征集;
(二)如无法提供原件,图书馆可通过拍照、复印、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;
(三)凡自愿捐赠及征集到的文献资料,确有收藏价值的,将作为利州区图书馆地方文献正式收藏,永久保存;
(四)对符合馆藏要求的捐赠文献,将授予收藏证书。
三、征集时间
自发布公告起至12月30日为首期,后转为长期。
四、联系方式
征集单位:广元市利州区图书馆
联系人:付老师、曾老师
地址:广元市利州东路三段科兴园一期二楼(利州东路三段95号)
电话:0839-2398606、139812249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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